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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货运转关运输货物如何报关
时间:2020-03-12 浏览:5767

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很多小伙伴可能会好奇,什么是转关运输货物,具体地说就是从进境地进境,向海关申请转往其他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货物。经出口手续运往启运地,在启运地海在海关领域内由一地转移到另一地接受海关监管的货物。这几种中港货运都可称为转关。


中港货运在进行转关运输的时候都会有相应的报关流程。下面吉安达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转入海关的货物的报关手续。


1. 境内承运人从事货物转运的,应当向海关办理下列登记手续,并承担有关责任。


2. 向当地或者主管海关办理企业、运输工具和驾驶员登记手续,海关认为必要时,承运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经济担保、银行担保或者其他经海关批准的担保。


3. 承运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复印件;b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c驾驶证复印件(船舶免检);d海关货物运输申请表。经海关审查批准,发给相应的批准登记证书。


4. 申请人办理过境手续时,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下列文件。


(1)进口到海关。填写海关申报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转运货物的海关一式三份的条目(三份国际铁路多式联运的货物清单),并提交相关的证书和货运单据。


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的货物,由目的地海关提前交验进口许可证。经查验后,由目的地海关出具《货物通关联系单》,并由申请人签收。经海关空运货物的目的地与国际运单上载明的目的地相同的,可以免交报关单,并由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印章。


(2)出口到海关。出境地海关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表》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货物出口后,始发地海关应当将收据退还始发地海关。


二、经海关运输的进口货物,海关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办理过境手续,有关货物自到达目的地之日起14日内办理进口手续。超过上述期限的,海关应当按照规定收取滞期费。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3个月以上未向目的地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


传输货物保税仓库,除了要通过正常的程序为保税仓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货物转移到海关应当根据上述方式去进行填写“进口海关”有关规定,保税仓库的名称,货物存储在列的“目的地”而不是为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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